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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函|畜禽肉的分割、冷凍是否要辦生產許可?
來源:互聯網 作者:企業法律顧問 時間:2020-03-10
關于冷凍速凍畜禽肉生產許可問題的復函
食藥監辦食監一函〔2014〕309號
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:
你局《關于羊肉卷等產品能否辦理食品生產許可的請示》(津質技監局食監〔2014〕212號)收悉。經研究,現函復如下: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》的規定,食品和農產品概念不同。你局請示中所述牛、羊、豬等畜禽肉經過分割、冷凍(速凍)、包裝等簡單加工,該類產品仍為農產品,不屬于食品范圍,對該類農產品不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。
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
2014年7月9日
關于非法添加藥品酚酞、氟西汀違法行為定性的復函
食藥監辦食監三函〔2014〕235號
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:
你局《關于非法添加藥品酚酞、氟西汀違法行為定性的請示》(冀食藥監〔2014〕24號)收悉。經研究,現函復如下:
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不僅限于《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》和《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質名單》(第一批)中所列物質,酚酞、氟西汀也屬于非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。
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
2014年5月21日
來源于網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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